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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 一部民事纠纷常见案例的荟萃,一部解决民事纠纷的经典读本,一次填补国内司法空白的尝试。 中央电视台二频道《经济与法》,是深受广大观众欢迎的品牌栏目。精彩生动的案例,准确剖析经济与法的密切关系。作者深感于此,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维护经济法,才级做合格的经济人。热切希望本书成为大家的案头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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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客评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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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目 录 借款纠纷剪不断 逼人写欠条 法院判无效 [法眼点评]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无效 未打借条毁了二十年友情 [法眼点评]没有证据有苦难言 借据未收回再还五万三 按捐购车清欠缺少“杀手锏” [法眼点评]银行“手太软”架不住欠款人“心太硬” 贷款人购车后去向不明 ‘ [法眼点评]要坐“宝马”就要还贷 借款二千万 夫妻玩失踪 [法眼点评]“为人”和“口碑”替代不了诚信 财产诉讼理还乱 二十二年后老“屋”归原主 [法眼点评]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是法律的义务 半世纪老宅 十二载诉讼 [法眼点评]一场马拉松官司的胜诉说明了什么 产权转让起纠纷 给付欠款理当然 [法眼点评]股份转让不公平最终结出苦果 豆腐坊老板状告城建监察大队 [法眼点评]违章建筑也不能无条件拆除 精神病人为了卖房匆匆结婚 [法眼点评]精神病人结婚. 卖房是无效民事行为 父亲卷走房款 撇下毁容女儿 [法眼点评]父亲与女友同样无情 黄金铺面纠纷引发十年诉讼 [法眼点评]“马拉松”官司误了赵氏兄弟前程 为姑姑修房垫费 姑姑却将房产送人 [法眼点评]公平原则使赵先生挽回部分损失 录音带帮助老人索回女儿留下的黄金首饰 [法眼点评]吞食“友情”的女人坏透顶 说不清理还乱的“黄金失窃”诉讼 [法眼点评]法院应该立案受理 同居不是你想象 相处不难分手难 [法眼点评]非法同居谨防“后遗症” 婚前财产约定第一案女方败诉 [法眼点评]处置婚前财产须慎重 巨颧大奖搅起多角纠纷 [法眼点评]莫让“天上掉下的馅饼”砸昏 家人纷争不休 遗嘱被判无效 [法眼点评]巨额保险金该由谁保管 “甜蜜事业”遭遇糊涂拍卖 [法眼点评]公正执法 善莫大焉 谁制造了假按揭“黑洞” [法眼点评]“一女多嫁”严重损害业主利益 让人匪夷所思的土地纠纷案 [法眼点评]案件审理程序违法不该发生 越权审批出让土地 两百农民告赢政府 [法眼点评]农民的权利不容侵犯 上当受骗心不甘 “承诺办学”:一场误人子弟的闹剧 [法眼点评]五千元买不来被耽误的青春 “签约家教”将承诺当玩笑 [法眼点评]家教行业的职业道德亟待提高 欺诈招生引发东方学城退学风波 [法眼点评]大学为何也搞欺诈 让人揪心的“纠偏学校” [法眼点评]对孩子负责就是对未来负责 一个高智商学生的“超常”遭遇 [法眼点评]民办学校不可逾越“禁区” —句谎盲“折价”三万元 [法眼点评]孩子不应该受到伤害 合法租房竟成“空中楼阁” [法眼点评]房屋出租违约者得到应有处罚 利用“世界之最”广告牌进行欺诈 [法眼点评]诈骗引发连环经济纠纷 拍卖中心出一怪 旧车背着一身债 [法眼点评]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应告知竞买人 投注站主贪小便宜私自注销中奖号码 [法眼点评]贪小便宜吃大亏 中奖五百万 原是空欢喜 [法眼点评]欠缺客观事实不可能胜诉 企业行为应规范 得莫利炖活鱼“炖出”商标保护案 [法眼点评]商标与地名是不同的 “红帽”私企被迫破产引发赔偿 [法眼点评]让县政府赔偿损失是合理合法的 “一女二嫁”引发巨额诉讼 [法眼点评]必须依法投资 超市突然关门 供应商索债无路 [法眼点评]超市“黑洞”产生的元凶 名瓷仿冒品挤垮正宗货 [法眼点评]商标侵权真是不治之症吗 开发商偷换“物管”受到质疑 [法眼点评]变更物管公司理应征求业主意见 迷途“红狮”后悔莫及 [法眼点评]警惕兼并“掮客” 手机用户与运营商对簿公堂 [法眼点评]不能保证正常通话应负何责 信口开河商家自食其果 [法眼点评]言必行才能维护商家诚信 野蛮拆迁遭遇“红灯” [法眼点评]“阳光拆迁”势在必行 银行为失信付出代价 [法眼点评]银行应该对失信负责 上市时难退亦难 [法眼点评]国资转让法律要做“先行官” 一公司开“空头支票”吃官司 [法眼点评]留学生受骗之后拿起法律武器 十八户渔民告赢九家排污企业 [法眼点评]还渔民一片碧水蓝天 中小企业频频“腾笼换鸟”为哪般 [法眼点评]“鸟儿”另择新技“笼子”将成摆设 浴池玻璃坠落 切断顾客腿筋 [法眼点评]浴池经营者赔偿损失 私设浴池摔伤顾客被判赔偿 [法眼点评]经营场所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一位先生在超市购物受伤之后 [法眼点评]经营者理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公民维权受保护 打工触电致残谁来买单 [法眼点评]应由雇主承担主要责任 企业欠工资不支付 法院强制执行难 [法眼点评]民工的利益谁来保护 民工为何陷入讨债难的“维权怪圈” [法眼点评]法律应保护弱势群体 外地施工人员旷日持久的维权行动获胜 [法眼点评]维护合法权益要从“头”做起 丈夫受工伤昏迷不醒 妻子盼赔偿尽快执行 [法眼点评]赔偿可以减轻受害者情感上的痛苦 丢失婚礼录像带 法院判赔五千元 [法眼点评]婚庆服务中心冤枉吗 道士上法庭维护肖像权 [法眼点评]社会进步的生动例证 贵州医疗事故鉴定半数“翻案” [法眼点评]患者不应该是弱者 开颅手术遭遇停电事故 [法眼点评]医院将人的生命当儿戏 女婴胎死腹中获赔两万 [法眼点评]医疗机构有过错也应赔偿损失 医院“改动病历”引发患者知情权之争 [法眼点评]让患者获得充分的知情权 出版权受侵犯 获赔人民币二十万 [法眼点评]“词典”获得赔偿令人欣喜 输血感染丙肝获赔巨款 [法眼点评]举证不能也承担责任 千奇百怪世人惊 “官选”与“民选”哪家说了算 [法眼点评]让“民选”业委会当家作主 “黑脸包公”缘何成被告 [法眼点评]股权变更引发行政诉讼 被帮助者向帮忙者索赔三万元 [法眼点评]要提倡依法助人 一农民状告派出所败诉 [法眼点评]民警也是普通公民 假币究竟出自谁手 [法眼点评]银行如何证明假币非出已乎 投保人保险人各有说法 [法眼点评]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京西举人节引发“状元风波” [法眼点评]愿京西单人节越办越好 老师逼着写检查 学生患了精神病 [法眼点评]教书育人应以情取胜 谁该为学生伤害事故负责 [法眼点评]以人为本 教书育人 酒楼女部长敬酒敬死大学教师 [法眼点评]服务也会造成意外后果 妻子拿走家里的钱被以涉嫌盗窃拘留 [法眼点评]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不构成涉嫌盗窃 女民警身亡“120”缘何成被告 [法眼点评]城市“120”急救中心不宜设在一家医院 “疯妻”娶进门 喜事变悲剧 [法眼点评]婚姻虽解除 噩梦却难醒 亡者家属对殡葬暴利说不 [法眼点评]殡葬业何以成为暴利行业 网络新闻纠纷 遭遇法律盲区 [法眼点评]互联网亟待规范 乡民怒告村官 [法眼点评]举证倒置彰显司法公正 两极动物检疫执法人员当街斗殴 [法眼点评]面对利益失去理性 医生剪掉两岁男孩的手指 [法眼点评]孩子的遭遇给医院敲响警钟 公安局状告不当得利人 [法眼点评]这笔钱应该返还公安局 主动助人造成损失谁买单 [法眼点评]帮助别人管理事务应把握合理限度 牵线搭桥为揩油 违法犯罪竟不知 [法眼点评]介绍贿赂也是罪 救人者强索感谢费 [法眼点评]救人与经济效益挂钩对吗 生母伙同他人打死亲儿子 [法眼点评]把被打死的孩子唤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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